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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负责人

主要职能

办公室

0668-2901559

 

吕金华

 

负责草拟局工作总结和计划;管理机关文电、秘书、印章、保密、文档、政务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会议、活动,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年度考核、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职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党务、政工、纪检、监察、政务公开、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局重大开支事项和有关基建项目实行监督;负责管理卫生、值班、安全、保卫、消防和组织联系公务接待;负责组织、协调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环保行政管理和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财务科

0668-2852250

袁仁国

承担局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及报表;负责审核机关财务开支和统筹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国有资产登记、注册、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负责编制本级排污费年度计划和预决算,并组织全市排污费报表的编制、会审、上报;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本级专项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负责组织对省级环保有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对其监督管理;负责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配合、协助审计部门的相关审计工作。

法规宣教信息科

0668-2901315

        

容伟

负责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核、制定工作,并办理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组织协调全市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证的工作;负责承办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复议、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环资委工作;负责环保宣传、新闻发布、协调重要环境新闻的采访报道;负责环境教育工作;办理环保教育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的征订业务;负责普法和组织本系统环保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创建省、市绿色学校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局信息公开。

水环境管理科

0668-2901083

曾天志

负责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水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拟订水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环境相关的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等管理制度;负责对区域河流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跨市河流水体断面水质达标等监督管理,监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和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指导、协调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管理科

0668-2901721

许惠生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贯彻实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测算并确定大气环境容量,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负责开展大气污染物减排,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和重点企业大气环境污染减排;协助做好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拟订大气、噪声、机动车等专项规划和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工作;负责黄标车淘汰、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和业务培训工作。

土壤与辐射管理科

0668-2901672

吴家众

负责全市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贯彻实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测算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协助做好土壤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工作;指导、协调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反生化袭击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预防及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制订和实施核与辐射事故防治和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应急计划实施和应急准备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辐射环境和含放射性核素的废渣处理处置专章的审查验收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用核设施、材料、资源开发及放射源的调查、登记、立档和建立运行信息的监督管理;负责省授权的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审批、竣工验收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负责省环保厅委托的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竣工验收及日常监督管理;协助省环保厅对民用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初审;组织核与辐射工作岗位技术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核与辐射事故的查处和放射源丢失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参与反辐射恐怖袭击和核电事故应急工作;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实施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规划与建设项目管理科

0668-2901330

陈炎辉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统筹环保专项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审核相关部门编制主体功能规划、专项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市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及省环保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协助上级初审;组织对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权限内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开发和重要产业、重点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核;负责对本辖区内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负责对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

科技生态科

0668-2901667

李伟华

归口管理环境监测工作;拟订有关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及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我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组织建设和管理本市环境监测网;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环境信息、环境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拟定本市环境保护科技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地方环境标准,监督实施国家、省和地方环境标准;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可制度;协调环保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保标志的管理。

负责监督实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负责编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拟定生态功能区划;指导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学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组织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年度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对各区、县级市和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负责全市污染物总量指标的调度和协调;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拟订全市环保任期目标和任务,组织对各区、县级市党政领导班子的环保责任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查与考核;公布各地年度总量减排考核结果;负责粤东西北考核和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县级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治污保洁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相关工作。

环境监察分局

0668-2901251

陈有华

(一) 负责指导、监督、协调下级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 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三) 负责跨县(市、区)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 负责对市管权限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 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治理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五) 承担生态环境监察。

(六) 负责全市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并进行稽查。

(七)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八) 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0668-2901206

廖周勇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正科级。主要任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承担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负责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的研究和交流工作;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指导本市所辖县级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

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0668-2901369)

梁明

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挂茂名市环境信息资源中心牌子,正科级。主要任务:参与拟订上级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流域或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规划;承担上级政府下达的基础性环境科研任务,政府制定政策、计划和规划涉及的环境科研任务和政府关注的环境污染疑难问题及相关防治对策的科研任务,以及环境管理及相关技术政策涉及的环境科研任务等,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信息建设精神,负责全局环境信息(包括统计、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建设全市的环境信息网络,负责环境信息及其网络的管理,及时对外发布环境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负责本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开发,做好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本局环境数据的统计工作,为局数据利用和环境总量减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茂名市废物管理中心

0668-2901655

邓新茂

茂名市废物管理中心,正科级,与土壤与辐射管理科合署办公。主要任务:负责对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及废物转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申报登记及其经营活动所需环保证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加工、利用进口废物申请审查、报批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程序处理;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及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故。

茂名市环境工程设计中心(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

(0668-2901033)

彭震

     茂名市环境工程设计中心,加挂茂名市环境技术中心牌子,正科级。主要任务:承担环保工程的设计;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案、技术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环境工程技术评估、建设项目投产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承担污染治理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环境治理工程营运管理咨询工作;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