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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中共茂名市纪委文

茂纪发〔201327

关于对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党工委,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茂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印发《2013年茂名市整治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茂纪发〔201321号)的通知精神,经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于8月起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和时间

督查的方式: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时间:81日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其中,各县(市、区)将抽查2个单位(含1个镇)。

三、督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部署工作情况。1、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整治工作机制的情况;2、部署本地区、本单位整治工作情况。

(二)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地区、本单位查摆问题的情况,有哪些突出问题。

(三)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1、围绕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暗访、制播暗访片、加强警示教育的情况;2、开展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专项治理情况;3、整改承诺及公开情况;4、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5、各县(市、区)建立作风问题常态通报机制的情况;6、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及责任追究的情况;7、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的情况;8、其它有特色工作情况。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本次督查工作由市纪委牵头,由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监察综合纠风室组成督查小组开展督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做好书面汇报、资料汇总等工作。

中共茂名市纪委

              2013724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市纪委监察局各室(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中共茂名市纪委办公室                20137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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