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环境执法办案质量和震慑力,高州市环境保护局主动邀请高人民检察院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一是联合执法。10月26日,茂名市检察院和高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检察员,在高州市环保局有关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到了金山工业园区的金东高岭土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实地检查了这两家企业的守法情况和落实环保整改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整改的宝贵意见。次日,高州市环保局联合高州市检察院和有关镇政府、街道办对高州境内非法焚烧岩渣场进行了执法检查。
二是监督和指导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工作。10月28日上午,高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派出两名检察人员到高州市环保局出席了对金东高岭土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监督指导环境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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