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环境管理 > 建设项目管理 > 审批公示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轻白土装置采用络合--吸附工艺替代白土精制改造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传 真:0668-2901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轻白土装置采用络合--吸附工艺替代白土精制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茂名石化公司原有轻质白土装置(20万吨/年)的基础上,新增一套络合精制单元,以实现络合--吸附精制工艺。并调整换热网络,停开并拆除现有的一台加热炉,新增一台蒸汽加热器。轻质白士装置经本次改造后,原料油及产品设计方案基本不变。项目需新增用到的物料为RUN-410络合剂、RUN-422吸附剂,并以高效吸附剂代替原有辅助材料白土进行吸附精制。项目总投资17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施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废气污染源均是间歇式排放,排放源低。因而只会在近距离内形成局部污染。一般采取对车辆定期检修,运输车辆加盖,道路作业面适时洒水等措施降低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在此前提下,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不大;施工员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噪声通过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至厂界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拆除的废旧设备,由环卫处理或回收外售,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放废气。项目改造实施后将停开并拆除一台加热炉,减少燃料消耗902t/a,根据现有燃料气含硫量等物性,折算为大气污染物削减量,其中SO2削减0.24t/a,NOX削减0.58t/a,烟尘削减0.08t/a,有益于周围大气环境的改善。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工艺废水排放量。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现有油水分离罐油水分离时产生的含油废水,进炼油厂低浓度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隔膜泵、螺杆泵、电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声级约为85dB(A)等,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改造后,不使用白土进行精制,不再产生白土渣(含油白土),可减少含油废渣产生量约6000t/a。本项目新增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①含油N-络合衍生物,约354 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收集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②吸附剂渣,约796吨/年,其热值较高,拟送厂内的CFB锅炉掺烧。吸附剂渣与原有工艺产生的白土油泥成分组成基本一致,根据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掺烧白土油泥焚烧后的炉渣和灰渣进行固体废物属性分析鉴定,结果显示CFB锅炉掺烧白土油泥后的炉渣、灰渣不属于危险废物。本次评价也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吸附剂渣送CFB锅炉燃料掺烧后产生的灰渣和炉渣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根据鉴别最终结论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置。 4总量控制:本项目完成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的排放将得到削减,废水排放不变,不需要新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6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下一篇 :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