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办理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设备设施改造升级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对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3日(共7天)。如有问题,请向我局环境监察分局反映。
1.联系电话:0668-2901967,邮箱:lfq383838@163.com。
2.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
3.联系人:林福青。
附: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置设备设施改造升级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